第十届江苏省少儿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江苏省体育局、江苏省教育厅
二、承办单位:江苏棋院
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时间:2012年8月6日—8日
地点:江苏棋院
四、参加单位:
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常州、镇江、扬州、泰州、淮安、连云港、盐城、徐州、宿迁、南通、江苏棋院少儿队共14个单位
五、参加办法:
(一)参赛资格:具有4段证书、年龄不满18周岁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少儿围棋棋手。
(二)各地可报领队、教练各一名,4段棋手20名。
六、竞赛办法:
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《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》,根据报名人数进行相应轮次的积分编排制比赛。
七、升段与等级评定:
(一)比赛成绩优异者即获得围棋业余5段称号,并颁发由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段位证书
(二)在本段位赛中获得业余5段证书者,可向所在市体育局申报二级运动员称号。
(三)本比赛是申报二级运动员称号的指定比赛,所获得业余5段段位是申报二级运动员的唯一段位依据。非本比赛所获得段位皆不能作为申报二级运动员的依据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:
(一)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报名单寄江苏棋院(南京市五台山1-6号,邮编:210029,电话:025—86608792)。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。
(二)报名单位内需附棋手的由江苏棋院核发的业余4段证书复印件(盖章小证),非江苏省棋院核发的段位证书一律无效。
(三)参赛者需备一寸照片一张,以便升段后办理段位证书。
九、经费:
(一)各参赛队旅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(二)竞赛、裁判等各项杂费由承办单位负责。
(三)每名参赛棋手需交报名费200元。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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