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局最新公布的围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
关于印发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的通知 作者: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来源: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发布时间:2010-02-25
体竞字[2010]1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,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、总政宣传部文体局,有关行业体协,有关体育院校,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:
为进一步鼓励运动员科学和刻苦训练,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,现将修订后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修订后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,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10月1日颁布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同时废止。
国家体育总局章
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
围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
一、国际级运动健将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:
(一)职业围棋男子九段和八段,女子五段至九段;
(二)世界职业围棋赛(富士通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三星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春兰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应氏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LG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丰田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)前八名;
(三)世界、亚洲职业围棋团体赛(亚运会围棋男、女团体和混双项目及农心杯世界职业围棋团体赛)冠军。
二、运动健将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:
(一)职业围棋男子五段至七段、女子三段至四段;
(二)世界职业围棋赛(富士通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三星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春兰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应氏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LG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、丰田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)第九至十六名;
(三)全国甲级联赛团体前六名、全国锦标赛(个人)前六名。
三、一级运动员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:
(一)职业围棋男子初段至四段、女子初段和二段;
(二)全国锦标赛(个人)第七至十六名;
(三)全国少年赛前三名;
(四)业余围棋7段和6段。
四、二级运动员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:
(一)业余围棋5段;
(二)全国少年赛第四至十二名;
(三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锦标赛前六名;
(四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少年锦标赛前三名。
五、三级运动员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:
(一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少年锦标赛第四至八名;
(二)市(地、州、盟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前六名。
注:职业、业余段位管理规定见中国围棋协会有关规定。其中,业余7段和6段段位证书继续由中国围棋协会根据比赛成绩统一发放。涉及到申请二级运动员的业余5段段位证书的发放由省体育局主管部门与中国围棋协会共同监管。